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国历史(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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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金朝统治北方,茶叶要从南宋进口,为了避免“费国用而资敌”,对走私入境茶叶和饮茶都实行严格控制。金章宗承安三年(1198),曾设官制茶,失败而罢。次年又于蔡州(今河南汝南)等四州各置官坊造新茶,依南宋每斤为袋,值六百文,命山东、河北四路转运司按各路户口均其袋数配卖于民。商人买引者,纳钱及折物,各从其便。泰和五年(1205)罢官造茶坊,茶叶仍全部依赖南方输入。其后规定七品以上官员方可食茶,但不得私卖和赠献。不应保存茶叶而保存者,按斤两治罪。同时还规定除食盐外,不得用丝锦绢等物与南宋博易茶叶。金宣宗元光二年(1223),又因国家财政困难,重定茶禁,规定亲王、公主及现任五品以上官员方许饮茶,仍不得出卖和私赠别人,犯者判五年徒刑,告发者赏宝泉一万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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