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峰中心小学2009--2010学年奖教奖学实施办法
乐学【2009】8号
为了表彰和奖励为我镇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做出突出贡献、取得优异成绩的优秀教师,和在本学年度刻苦钻研,品学兼优的学生。营造乐教好学的良好氛围,聚力为乐峰的发展贡献力量,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条 资金来源
本学年的奖教奖学资金来源于潘氏(广东)宗亲奖教奖学基金会。
第二条 奖励对象类别、名额及标准
一、奖励优秀学生
(一) 全镇小学各年级优秀学生奖励名额:
一年级:20名、二年级:20名、三年级:20名、四年级:20名、五年级:16名、六年级:28名。
(二)奖励办法
1、优秀生的语数任教教师和优秀生名单列榜在颁奖会上公布同时送各村村委会、老人协会。
2、每个优秀生奖给语数任教教师计100元。
3、发给每个优秀生一份奖品。
二、奖励任语数教学的优秀教师
(一)奖励每年级语数平均成绩的优秀教师。一至五年级取前二名,六年级取前三名。
(二)奖励每年级语数优秀率的优秀教师。一至五年级取前二名,六年级取前三名。
(三)奖励办法
各年级语数单科平均成绩的优秀教师。(一至五年级语数单科前二名,六年级前三名)奖给每位优秀教师200元,并列榜在颁奖会上公布。
各年级语数单科优秀率的教师(一至五年级语数单科前二名,六年级前三名)第一名(教师职务岗位竞聘、绩效工资工作考核量化)总分加5分,第二名加3分,第三名加2分,并列榜在颁奖会上公布。
三、奖励任非语数教学的优秀教师
(一)英语:奖励每年级期末考查成绩突出的二个班级,每班100元
(二)音乐、美术、体育、思品、科学奖励每年级期末考查成绩突出的二个班级,每班100元。
(三)奖励方法
由学区教导处组织制定各科考查办法,期末考查确定获奖班级(六年级以毕业考查常识科成绩为依据)。
四、学生参加现场竞赛指导奖
奖励教师辅导学生参加县级、市级、省级现场竞赛,根据参赛获奖情况,发给指导教师相应奖金,即县级一等奖200元/生;二等奖150元/生;三等奖100元/生;市级相应各加100元;省级各加200元。
五、教师参加现场竞赛
奖励教师参加县级、市级、省级现场教学技能竞赛,获南安市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200元。泉州市级相应各加300元;省级各加500元。
六、优秀教师
根据学年工作考核成绩,设立五名优秀教师奖,每位1000元。(潭边、福山1名,飞云、厚阳1名)其它三名全学区所有教师按工作考核成绩前三名获得。
七、优秀校长
根据校长岗位考核成绩,设立二名优秀校长奖,每位500元。(中心除外5所完小校长)
第三条 评选的办法
优秀学生的评选条件和评选办法:
评选条件:思想品德好,没有违法乱纪行为,学习认真勤奋各学科成绩优秀。
评选办法:以学年末学区统一质量普查成绩计算和查阅学籍卡。
优秀教师评选办法:
以学年末学区统一质量普查成绩和学年工作考核量化成绩计算。
第四条 表彰和奖励
奖教奖学奖励每年评选一次,邀请潘氏(广东)宗亲奖教奖学基金会理事和镇政府、受表彰的学生和家长、全体教职工召开表彰大会颁奖。
第五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只适用于2009——2010学年。
乐峰中心小学党支部
乐峰中心小学
2009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