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维权须知

作者: 潘进武 发表于: 2011-06-07 13:44 查看: 420 回复: 0
潘进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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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07 13:44
 针对消费者投诉的热点,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增强维权意识。应了解消费者的基本权利、经营者的义务和解决争议的方法及途径,懂得依法维权,提高识别能力,不要被商家一些容易引起歧议的广告宣传、营销手段和人为制造的“卖点”所误导。
  2、注意索要购物凭证。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应注意向经销商索要购物凭证,在超市购买商品后不要随意仍掉小票,必要时应换开发票,注意保存证据,以免出现商品质量问题或纠纷时无法举证。
  3、注意三包换退货时限。有的商品在购买七日内商家负责换退,消费者在购买大件商品后,应注意及时使用,不要因为自身原因失去换退有质量问题商品的条件。
  4、注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要注意询问和看清包装上标注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对透明的包装袋,还应注意观察袋内是否有异物或出现霉变,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找经销商解决。
  5、注意核实电话交费单中的明细内容。消费者交付电话费用时,要注意查看话费单中出现的信息和服务费等是不是自己订制的,对有疑问的,应当场查询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进行咨询、投诉,以便使问题及时得到解决。
  6、维修时注意索要凭证和维修记录。维修商品时,消费者要主动向维修商索要维修凭证和维修记录,并要求注明维修的部位或更换的零配件;需要更换的商品,还应要求对方注明更换的日期。
  7、在接受中介服务时,消费者应与中介机构签订中介服务协议,特别要明确提供服务的具体内容、次数、期限及违约责任,以便在出现纠纷时按协议约定进行解决。
  8、送洗衣物时,双方要当场查看衣物,在单据上将规格、品牌、质地、新旧程度、有无损坏等情况写清注明,尽量做到详实具体,以使自己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维护。
  9、消费者在家庭装修前,应与装修公司仔细研究并签订合同;装修后,要妥善保存合同和票证等有关凭据,发现问题及时和装修公司联系。如被拖延解决,应尽早向相关部门咨询或投诉,以免超过保修期,使问题难以解决。
  10、消费者应注意理性消费,考虑到等价交换原则对商品和服务的质量与价格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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