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代“关书”(局部)

民国三十三年聘书

民国三十五年的聘书
一片丹心随世古,千声赞语颂师恩。今年9月10日是第27个教师节,当天,南阳藏家谢总喆向记者展示了他收藏的部分清代及民国教师聘书,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当年教师的待遇及社会地位,也可一窥南阳教育史的片段。
清同治四年“关书”:
私塾先生的生活很艰辛
尊师重教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可是,从谢总喆收藏的一份清同治年间聘用私塾先生的“关书”可以看到,旧时私塾先生薪金微薄,生活艰辛。
古时私塾先生的聘约被称作“关书”,聘期一般为一年,上面写明学生数和先生待遇(学费),学费称“修金”,又叫“束修”。此关书是清代同治四年(1865年)方城县潘氏家族潘任贤聘请程万顺为私塾先生时签订的,距今已有146年。由此聘约可知,程先生所教潘姓弟子共10人,各家所交的学费多少不一,10家共交学费15400文。记者查阅相关资料了解到,清同治年间,小麦一石(190斤)的价钱约为2000文钱,照此计算,15400文钱仅能买1500斤小麦。也就是说,一名教师辛苦教书一年的薪金算下来也仅够3个人生活,这应该也是民间俗谚“家有五斗粮,不做孩子王”的一个缘由吧。
民国三十三年聘书:
教师的待遇有了改观
到民国时期,教师的待遇有了一些改观。
谢总喆的藏品中有一份河南私立宛北初级中学的聘书,这份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签订的聘书聘任高福林为文史教员。聘书约定高先生每周上课20小时,工资待遇是每月薪金400元,小麦津贴240斤。根据当时的消费水平,薪金400元能买260斤小麦,加上小麦津贴240斤,高先生每月的薪金价值小麦500斤左右。此聘书加有附约两条,一是各种课外作业须接受校方之分配;二是应聘后不经校方允许不得中途解约。
民国三十五年聘书:
告诉你一段南阳教育的历史
同样是每周任课20小时,受聘人同样是高福林先生,但比较另一份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的教师聘书可以看到,民国时期不同学校的薪金差别很大。
这份河南私立宛东初级中学聘请高福林作为国文历史教员的聘书显示,薪金是按授课小时计算的,高先生每周任课20小时,每小时法币200元,小麦津贴每小时20斤。1946年通货膨胀严重,当时1斤小麦的价格是法币130元左右,虽如此,高先生一个月仍然能挣到小麦1700多斤。
值得一提的是,这份聘书盖有校方公章,校长是李承勋。从这一聘书,我们可以一窥南阳教育的一段历史。
据了解,李承勋的祖父是李毓桂。李毓桂家有1200多亩土地,开有粮行,经济实力雄厚。他兴办新学,把本地不少子弟从四书五经的私塾中解放出来。作为南阳现代教育的先行者,李毓桂开宛东中学教育之先河。1935年,他捐出镇北“黑土王”村的土地200亩,购买了当时的“寨备局”作为校舍,创办了“河南私立宛东初级中学”(今社旗县第一高级中学的前身),校址在赊店镇长春街,并担任校长。1936年,李毓桂年老退休,其族孙李郁亭继任校长。1944年春,李毓桂病故,其长子李承勋从淮阳奔丧回乡。鉴于校长空缺,乡绅们一致劝说其回乡任职,于是他当上了第三任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