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昨日向新闻界通报,2006年第一轮针对江河水域污染企业的执法行动取得明显成效,挂牌督办的11家布设在江河水域的问题企业已基本完成了整改。环保总局将立即实行刚刚出台的《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并向全社会公开。
潘岳还透露,对分布在环境敏感区的127个化工石化项目的风险排查结果与整改方案,将在4月与5月分两次向社会公布。
据介绍,2月7日,环保总局宣布对11家布设在江河水边的高污染企业实施挂牌督办,对10个投资约290亿元违反“三同时”制度的建设项目予以查处,并对布设在江河水域价值4500亿元的化工石化项目进行环境风险排查。这是松花江事件后环保总局第一次全国性执法行动。
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江河水域污染企业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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